关于公布2014年河北省专接本考试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时间:2014年05月30日点击:次
冀教学处〔2014〕12号
各普通高校:
经省教育厅党组研究,确定了2014年我省专接本考试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现予以公布。
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7日内(5月30日—6月6日),向所在考点院校的考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查询申请,并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复印件,由各考点院校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核查。省教育厅学生处于15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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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河北省专接本考试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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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年河北省专接本考试退役士兵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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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