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科研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冀民教协〔2017〕10号
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科研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课题承担学校:
按照科研工作管理程序,协会将对省教育厅下达的“2016年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专项课题”)进行阶段性检查;同时,对协会2016年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于民办教育专项课题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1.范围:2016年准予立项的34项课题;
2.检查内容:课题到目前为止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课题研究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项目责任人按照《申请书》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的情况,及最终成果完成情况。
(二)程序:
1.各课题负责人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网站,在科技处网页下载“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流程及相关表格”,并填写完整;按检查内容准备3—5分钟的发言,向专家汇报课题相关情况。时间定在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相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务于7月1日前,把准备好的材料以课题编号命名,以word文档格式,打包发送至协会邮箱:hbmbjy@163.com。
二、关于协会立项课题的验收、结题
(一)验收、结题范围:
协会2016年立项的40项课题;
(二)验收、结题需提交材料:
1. 根据《河北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结项验收材料》(见附件)目录所列,组织并整理结题材料。
2.提供以下结题材料:
a.基本情况
b.课题简介
c.结项报告
d.审核意见
e.课题立项书、立项通知
f.课题最终成果材料(成果如有发表、获奖,要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证书等佐证材料)
(三)验收、结题流程:
1.提交材料:请相关学校将验收结题需要材料的电子版于7月1日前发送至分管研究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河北民办教育研究院:陈胜州,邮箱:1595987179@qq.ccom
河北民办教育研究基地:谢晓莉,邮箱:742796118@qq.com
2.初审:由协会组织专家进行,形成答辩名单。
3.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三、若有其他不明事宜,请与协会联系。
联系人:郝建强
电话:0311—87080916,15175189078
希望以上两类课题负责人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各相关高校科研部门负责人及时梳理加以督促,各课题承担学校要为课题负责人提供充足时间,确保科研课题能够顺利结题。
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