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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石家庄市设立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项目资助、小额贷款担保、创业园区建设、创业典型表彰奖励及引进优秀毕业生奖励等。对于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如取得营业执照自主创业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可以向创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申请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并免收两年的代理费;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计算为退休费发放年限,并可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另外,石家庄市还创建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园”,并实行相关的扶持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到自主创业园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文化创意类的自主创业项目。该市还认定了一批有条件的企业成为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安排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高校在校生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实训基地进行6个月以内的创业实训,以提高其创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