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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怎么办?
根据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从2004年起,毕业时仍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先派回生源市并核发报到证,档案转至生源市的毕分办。户口可以转回原籍,也可以暂留学校。两年内,在生源市找到接收单位的,可以凭协议书和报到证直接到市毕分办办理派遣手续,不用再回学校办手续,但户口留在学校的要从学校迁走。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在其它市或中省直部门找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将报到证和签订好的协议书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统一到省毕分办办理改派手续。12月31日以后,毕业生持报到证和签订好的协议书直接到省毕分办办理改派手续。改派后,毕业生凭报到证到生源市毕分办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改派截止日期为从毕业当年算起第三年的6月30日。两年后仍找不到接收单位的,自谋职业。